一、组织部职能职责
在校党委领导和安排部署下,组织部是负责学校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制定学校组织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 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期换届、创先争优等。督促检查指导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学校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组织实施党内评优表彰、慰问帮扶工作等。
3. 负责指导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积分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内专题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党内统计等工作。
4.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处级和科级机构、干部职数设置调研分析、沟通及向党委报告等工作。
5.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制订并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处级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等,统筹规划做好科级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调研分析、年度考核以及校级领导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
6. 负责处级和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完成上级调训、集中学习及外出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7. 负责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调研工作,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部请销假、因私出国(境)及在社会组织兼职审批管理等工作。
8. 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9.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制定学校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做好驻村工作队队员选派、日常管理服务及保障等工作。
10. 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有关服务工作。
11. 加强自身建设,制定和完善组织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12. 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校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负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教育;负责落实中央最新理论政策和制度的教育。
2.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校教学计划,并积极实施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制定学校干部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启蒙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及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
5.负责党课建设,做好党校师资队伍遴选建设、管理培训、监督考核;负责落实党委领导到党校讲党课制度。
6.承办云南省干部专题研修等上级培训任务;承办校外单位委托的党员干部培训任务。
7.开展与党员教育培训相关的课题研究;加强对外联系和交流。
8.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党校自身建设。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领导
吴应利 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兼党校办公室主任
庞春平 人事处处长兼组织部副部长、教师工作部部长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
舒 求 组织部副部长
段 宁 组织部副部长
田琼琼 党校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纳秀洁 副处级组织员
四、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组织部组织科 0871-65113321
组织部干部科 0871-65124543
组织部干部监督与教育科 0871-65113321
党校办公室教务科 0871-68580572
党校办公室培训科 0871-68580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