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学生患有不适宜在集体宿舍住宿的生理、心理疾病的,或因其他特殊情况确有必要在校外租住的。
二、 学生申请校外租房住宿审批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交以下材料至卓远楼北附411办公室
1.《学生校外租房住宿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学生宿舍退宿申请表》(一式两份)
3.《家长(监护人)同意学生办理校外租房住宿承诺书》(一式三份)
4.学生家长有关学生申请校外租房住宿的书面意见及承诺书
5.房屋出租人身份证信息、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6.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家长同意并陪同到校办理
(三)材料齐全后,提交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南院秋实楼218办公室龙老师或左老师)。
附件1:《学生校外租房住宿申请审批表》
附件2:《家长(监护人)同意学生办理校外租房住宿承诺书》
附件3:《学生宿舍退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