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导致生活费无法保障的学生。
2、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突然亡故或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费无法保障的学生。
3、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无力负担的学生。
4、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受到较大影响,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
二、补助方式及金额
1、临时困难补助采取一次性补助方式,原则上从学院专项助困工作经费中支出。
2、对其他特殊情况的临时困难补助由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酌情处理。
3、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的金额为每人400-2500元,一学年内每人补助的总额不得超过4000元。
三、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流程:
1、学生下载《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参照附件样表填写,提交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班主任将所有申请材料签字核实后交到学生管理科(卓远楼北附411办公室)。
3、经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核定无误,确定补助额度,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核、备案。
4、学院下发临时困难补助至学生银行卡。
四、以下情况之一不予补助:
1、学生家中发生变故但未对学生完成学业产生实际影响。
2、单纯为改善个人或家庭生活质量导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
3、符合困难认定申请条件,但本人不愿参与认定,由此造成的临时性生活困难。
4、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社会捐助或学校其他补助,受助总额超过5000元。
5、生活铺张浪费,购买或使用高档用品。
6、学习不求上进,学习态度消极。
7、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8、休学或延长学习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