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重点资助高校新型智库、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学科及创新团队与省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研究(以下简称“人文社科项目”)。
(二)有计划地资助各类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学科及创新团队举办国际性的学术会议和高层次学术活动(以下简称“国际学术会议”)。
1. 国际学术会议须在2018年内召开完毕。请各申请单位于2018年4月26日前将《2018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国际学术会议申请报告》(附件3),《2018年申请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国际学术会议汇总表》(附件4)、省外办同意召开会议的批复文件一式2份报送科研处。
2.国际学术会议召开完毕7日内,请将召开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照片、会议资料、会议总结等)一式2份报送至科研处。
1.项目应立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主动服务和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当前亟需解决的重
大现实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注重研究的创新性、应用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和社会效益。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一年半。
2.合作方应具有云南方所不具备的又是和研究能力,双方具有良好的前期合作基础,特别注重开展合作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能够突出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效果。
3.合作双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为合作双方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学术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项目设计、研究人员组成合理,参与研究的人员须知情并亲笔签名。
4.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人文社科项目,且不能在本年他人申报的项目中担任研究人员。往年已有在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5.项目原则上应根据《2018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申报指南》(附件5)的范围进行申报,申报者可从不同的研究角度、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开展研究,根据需要可对题目适当修改;也可根据指南要求自拟项目进行申报。
6.请申请人于2018年3月27日前将《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6)、《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附件7)、合作双方项目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式2份报送科研处。
请将项目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项目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