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及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07

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强化政府采购计划及预算管理,现将申报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及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前计划、明确预算、提前审批、依法采购”的要求,校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填报2024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及预算,经国有资产管理处整理、汇总数据,报学校预算中心审核后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涉及实验室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维修改造项目须报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批。

二、工作时限

按照学校编制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要求,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17日12:00前在采资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系统内填报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编制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及预算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2024年工作任务,根据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科学测算部门预算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应当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要求,组织编制对应的政府采购品目申报采购计划与预算,做到应编尽编。

本次申报的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和预算同时作为校内预算申报依据,凡未申报2024年政府采购计划及预算导致未列入上级批复预算范围的项目,2024年不予受理该项目的政府采购审批业务。相关文件资料可到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

1.编制办公设备、家具、服务等采购计划及预算时,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厉行勤俭节约原则,结合本部门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等存量情况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务必做到项目细化、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准确选择采购目录。

申报入口:2024年办公设备、家具、服务等采购项目预算申报。

2.编制维修改造项目采购计划及预算时,管理使用部门应将上级文件依据、学校立项审批材料和具体维修需求情况报后勤产业集团;后勤产业集团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及费用预算,填写附件1《专项建设支出预算项目概况表》和附件2《专项建设支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后在采资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系统中进行填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审批,汇总报学校预算中心。

申报入口:2024年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申报。

3.编制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计划及预算时,请按照归口管理部门(信息管理中心)通知要求在采资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系统中填报。

申报入口: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申报。

4.编制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计划及预算时,请按照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通知要求在采资一体化管理平台采购系统中填报。

申报入口:202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申报。

(二)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及实施

2024年学校政府采购计划与预算编制情况最终由预算中心通过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上报审批。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附件:

1.专项建设支出预算项目概况表

2.专项建设支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3.预算申报、审批操作说明



2023年7月6日


关于申报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及预算的通知.pdf
附件1 专项建设支出预算项目概况表.xlsx
附件2 专项建设支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3 预算申报、审批操作说明(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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