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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0-13

校属各部门:

2023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组织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在编非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周期1年,每项资助0.8万元。

(二)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在编人员,本类项目主要研究学校学科发展问题和教育教学改革问题;研究周期1年,每项资助0.8万元。

(三)引进人才项目:申请人只限我校未受资助过的新进博士;研究周期1至2年,引进人才项目资助经费按与人事处签订协议执行。

(四)“揭榜挂帅”项目:为落实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1186”战略任务,积极推进有组织科研,提升科研服务能力,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3815”战略目标问题展开研究,特设定本类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且撰写成果曾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研究周期1年,每项资助2万元。本类项目申报共发布以下10个方向性选题(选题可作适当修改),每个选题至多立1个项目:

1.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研究

2.推进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研究

3.推进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研究

4.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推动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5.构建防范重大风险机制推进云南财政可持续发展研究

6.云南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研究

7.云南省扩大内需的政策路径研究

8.云南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研究

9.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10.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云南乡村振兴研究

(五)后期资助项目:本类项目指我校教职工研究成果通过工作专报报送至省委省政府,并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将给予研究经费后补助的项目;资助经费根据《高质量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工作方案》确定。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科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专项项目根据方向性选题确定申报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二)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不受此限制);

(三)在研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含国家级、省部级、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引进人才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不受此限制);

(四)申报引进人才项目的老师填写“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并附上与人事处签订的协议。

(五)项目立项时拨付50%的研究经费,项目结项后拨付剩余50%的研究经费(后期资助项目不受此限制)。

三、结题要求

(一)青年项目、教研项目和引进人才项目的预期成果须以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在D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二)“揭榜挂帅”项目的研究成果须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项目成果应标注“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凡未标注的成果,结题验收时将不予认可。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者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1份,《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1式5份,以及部门全部申报项目汇总清单《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申报者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1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1式5份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本部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科学技术处。

(三)请各科研秘书于2023年10月24日11:00前将各部门的《项目申请书》、汇总并将加盖公章后的《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至致远楼1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03014

电子邮箱:yncdkyc@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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