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2024年全国及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广泛征集课题选题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
(一)专项名称: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
(二)2024年度拟资助10项;
(三)每项资助0.8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为在职在编的党员教师,正高级职称人员不能申报;
(二)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人重点参考附件1的选题指南进行申报,也可在选题指南方向下细化或修改选题名称;
(四)研究周期为一年;
(五)在研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含国家级、省部级、教育厅和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课题管理和结题要求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开展立项、中期检查、评审等工作,并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1. 立项
申请人依照《2024年度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包含但不限于课题指南所列选题,认真填写《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2)、《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活页》(附件3),及《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申请书申请汇总表》(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科学技术处。申报课题经专家组评审后,对拟立项课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
2. 中期检查
学校党建研究中心负责对立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审核,及时了解掌握课题研究计划落实情况、研究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情况,严格把关。
3. 结题要求
课题组根据项目申报评审书的要求,已完成研究工作,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题:
(1)研究报告得到厅级及以上部门采纳;
(2)研究报告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3)D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4)研究报告或论文获得厅级及以上奖项。
项目成果应标注“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凡未标注的成果,结题验收时将不予认可。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者请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2)1份,《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活页》1式5份(附件3),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申请汇总表》(附件4)。
(二)请申报者将填写好的《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1份,《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活页》(附件3)一式5份及《申请汇总表》(附件4)报送本部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科学技术处。
(三)请各科研秘书于2024年6月26日(周三)12:00前将各部门的《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申请书》、《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活页》汇总,并将加盖公章后的《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至致远楼1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871-65125605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zz2081@ynufe.edu.cn
附件:1. 2024年度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 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申请书
3. 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活页
4. 科学研究基金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