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访科学技术处网站!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4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4-15

校属各部门:

我校云南省教育厅和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2022年以前(含2022年)立项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专项、青年、教研、人才引进等项目);

2. 2023年立项“党的建设”校级科研项目;

3. 2022年立项的云南省教育厅项目;

4. 办理延期的云南省教育厅项目。

二、 若无法参加此次结题的老师,须提交纸质书面申请延期,2018年以前(含2018年)校级课题不得申请延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此次结题的项目以终止处理,并收回所有经费。

三、请各位老师认真填报《教育厅(校级)基金项目申请结题汇总表》,并提交相关成果纸质复印件一式一份,相关成果要求如下:

(一)2022年之后(包含2022年)立项的成果:

1. 以论文形式结项:必须要以学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在D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项目成果应标注“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凡未标注的成果,结题验收时将不予认可;

2. 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得到厅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或得到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须获得省部级单位采纳或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二)2022年之前立项的成果:

1. 按照当年立项申报书预期成果完成;

2. 提交的成果需标注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或“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凡是未标注的成果,结题验收时不予认可

3. 以研究报告结题的老师需提交研究报告及知网查重报告。

四、 所有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均需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请各部门科研秘书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教育厅(校级)基金项目申请结题汇总表》发送至 zz2081@ynufe.edu.cn,纸质成果复印件交科技处1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125605

地址:致远楼106室

科学技术处   

2024年4月15日


相关附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