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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2022届(2018级)各毕业班学生、各位指导教师:

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使毕业论文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开题报告的撰写及提交系统过程中的要求明确如下:

一、规范要求

(一)请认真阅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校教发【2019】256号)中关于开题报告的规范要求,并在撰写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

(二)开题报告必须严格按规定格式提交,不允许对栏目要求进行私自调整。在相关栏目的空白不够填写时可对边框进行拉伸、加页处理。

(三)除《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中关于开题报告的规范要求之外,其他问题规范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各栏目的填写。原则上要求中文用宋体小四、1.25倍行距,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小4字体。

2、各栏目的填写要求:

(1)“论文(设计)来源”栏:根据论文题目的来源,请填写为“教师课题”或“自选”;

(2)“论文(设计)类型”栏:填写“应用研究”,请勿用英文字母替代;

(3)“专业”栏:财务管理专业请统一填写“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统一填写“会计学”;审计学专业统一填写“审计学”;

(4)“文献综述”栏:综述后(空一行)须列出对论文有重要参考作用的“主要参考文献”,主要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不含网上参考文献),列示规范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的要求。

(5)“时间进度”栏:一般应包括选题、文献检索及阅读分析、调查设计及实地调查、撰写大纲、开题、撰写初稿、两次以上的修改、定稿、准备答辩等环节的时间安排。以下是会计学院统一安排的工作进度,请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

----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在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11月28日前,论文指导教师将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汇总后交系主任;系主任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选题进行审定。对不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论文选题,要求学生在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重新选题。

----2021年11月27日至2021年12月8日,学生收集毕业论文资料,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撰写。2021年12月10日以前,在学分制系统上上传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填写各课题相关的指导记录。

----2021年12月13日-2022年4月16日,完成论文初稿写作。

----2022年4月17日-4月20日,毕业论文修改、定稿。

----2022年4月21日-4月22日,指导教师向学院教学管理科提交定稿论文学术检验电子文档;(论文文件命名为:学院+专业班级+学号+论文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题目);

----2022年4月23日至4月27日,论文学术检验。----2022年5月1日至5月7日,论文交叉评阅。

----2022年5月8日,毕业论文答辩。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开题报告获准通过后,请各位同学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到学分制教学管理系统。

(二)论文写作过程中,请各位同学与指导教师保持沟通,请同学们按时间安排完成各环节的任务各环节工作及时间要求如有变更,以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


会计学院

      2021年11月12日


2-1 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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