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成人教育归口管理和规范办学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4

校政发[2 0 0 8]8

 

校属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成人教育的管理,提升成人教育办学水平,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理顺高等学校成人教育管理体制、加强}J-5口管理和规范办学的通知》(云教高[2 0 0 8]5 2)文件(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担成人教育的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将《通

知》转发至相应函授教学站及教学点,并按.《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整改,并把整改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备案。

 二、各函授教学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通知》及学校《关于印发(对外办班管理办法)(试行)(

政发[2 0 0 7]5)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进一步规范函授教育的招生工作。严禁委托个人、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严禁违规招收“先上车后买票”的成人高教学生,一次性收取几年的学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不得改变办学形式,办脱产发函授、夜大的文凭。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理顺高等学校成人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归口管理和规范办学的通知》(云教高[2 0 0 8]5 2)

 

 

                     二O 0八年十二月四日

 

 

 

               云南省教育厅文件

             云教高[2008]52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理顺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归口管理和规范办学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最近,根据新闻媒体和考生家长反映部分高校成人高等教育违规招生的问题,云南省教育厅组成了检查组,对部分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些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含糊其词,混淆成人招生、自考、网络教育、成人脱产和普通全日制的概念;高校的二级学院在学校门外摆摊设点招生,到处散发招生广告;高校违规招收所谓“先上车后买票”的成人高教学生,一次性收取几年的学费;在今年普通高校全面停止招收成人脱产班的情况下承诺全日制办学,发夜大或函授毕业证书。上述问题的发生严重影响了高校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为了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的管理,云南教育厅近年来向各高等学校转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署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云教高[2007]33号文件)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的通知》(云教高[2008]1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通知》(云教高(2008 3 38号文件),对进一步理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教、自学考试、继续教育管理体制,统一归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为保障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现将有关要求再次重申如下:

 一、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广告报经教育厅审查后在报纸、云南省招办招生专刊上刊登,不得以传单的形式散发。

 二、高等学校二级学院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招生办学

 三、不得变相改变成人高教办学形式。

 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收费只能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按年收取。对已违规收取的学生费用,一律按原数清退。

 五、希望各高等学校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本校的成人高教和继续教育、自学考试的规范管理,并纳入学校党政领导重要议事日程。对于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对违法违规办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通知下达后,如发现仍有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行为的高等学校,将削减其明年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和新专业申报资格。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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