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蕴华苑3、4栋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蕴华苑3、4栋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5657.76元(伍仟陆佰伍拾柒元柒角陆分)
4.相关工作要求
4.1工作内容:完成蕴华苑3、4栋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并积极协助完成本项目设计审查文件的相关报批、审批、备案手续。
4.2服务周期:按发包人要求进度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原则上自收到设计图纸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4.3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及行业的标准及规范完成本项目委托的相关施工图审查服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4.4工作成果。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告知书、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告知书、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备项目属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图审查二类及以上资质且审查业务范围为包含房建设计二类及以上。
2.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任意其一,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注册并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审查人员数量:结构、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1人。
4.供应商信誉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形;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并附证明材料(如“信用中国”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以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本次谈判可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以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单位,确定成交单位后由发包人向成交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应承担本项目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应当由发包人交纳的除外),并应包含在其报价中。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费用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税费、利润、人工费、食宿费、交通费、水电费及提供纸质资料的费用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并承担合同中明示和暗示的一切责任。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
3.供应商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条件、状况等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报价的情况,但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增加价款的申请。
4.一旦成交,合同价以供应商递交的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为准。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龙泉路校区南院工程维修中心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相关要求
1.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代理人递交资料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二次报价(加盖公章)由供应商自行填报,并在谈判当天由供应商自行携带至开标现场并交由谈判小组审核后留存。
3.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0:00
4.文件提交地点:龙泉路校区南院工程维修中心
六、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7月12日10:00
2.开启地点:龙泉路校区南院工程维修中心
七、评审细则
1.谈判小组组成:3人及其以上单数。
2.谈判会议程序:谈判小组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内容)→谈判小组分别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就采购内容进行谈判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表→对供应商的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表进行审核,谈判小组按本项目规定评定成交的标准提交“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以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12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