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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新楼修缮改造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3点击: 发布人:国资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毓新楼修缮改造设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毓新楼修缮改造设计。

1.2项目编号:GXCZ-C-24290313。

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万元)。

1.6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毓新楼修缮改造设计

毓新楼修缮改造范围为楼内所有教室、教辅办公室以及公共走道、楼梯间、屋面、室外附属设施等;对建筑的室内外修缮改造进行方案、施工图设计,包含土建(装饰)、给排水、消防、强弱电(除网络)等设计,以及设备、办公家具、室外附属工程的设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人的实际委托为准。

1

1.7服务时间: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方案在招标人确认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1.8服务地点:校内。

1.9质量要求:计文件达到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保证设计图纸通过审查。

1.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近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谈判截止当日);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谈判截止当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3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只有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谈判。(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要求,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3.3文件费缴纳方式:①对公账户转账;②现金缴纳。其中对公账户转账的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账号:871907662510101。

4.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会议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7月0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4年07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会议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

6.报名事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前来登记备案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不符或不齐全的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同页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页附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校园网》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9.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是否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银行电汇、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谈判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各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日,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代理机构递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拒绝。

10.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37号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23317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薛蕊、吕敏、刘彤、陈嫦、张译

电 话:0871-64124886

邮 箱:yn6461239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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